物业须向业主发布季度报告 您所在小区收支公示过吗
14.06.2015 12:15
本文来源: 武汉热线
(长江日报 记者马振华)昨日,在汉阳区世贸锦绣长江三期小区,业主们走过小区公示栏发现,今年一季度小区的收支状况,物业公司一一列举公示。记者获悉,我市物业公司向业主定期报告制度正式实施,以后物业要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小区收支状况。
世贸锦绣长江三期小区业主反映,小区新增了物业服务公示栏,公示了今年一季度客户服务、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设备维护等小区主要物业服务项目,物业公司做了哪些事。尤其引起业主关注的是,物业公司还公布了一季度收支情况,其中收入主要两项,分别是物业费和车位出租管理费收入,共计147.47万元,小区支出为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运行费,管理综合费,税费,共计146万元。
记者从房管部门获悉,像世贸锦绣长江三期小区这样,物业公司公示小区收支状况的做法,在我市1000多个物业小区中开始推行。今年,房管部门要求全市物业公司必须发布季报和年报。其中,季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保绿情况,业主诉求、投诉及相关部门转办投诉的办理情况。年度报告包括物业服务费及车辆停泊服务费收缴情况,公共收益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所有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公示公共收益,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房管部门表示,按照《武汉市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规约》约定,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业企业代管。要求物业公司每年将包括共用部位的车位租赁费;电梯广告、楼宇广告、灯箱广告;场地租赁等小区主要公共收益,向全体业主公示。公共收益结余部分的使用情况,由业主委员会依《管理规约》另行向全体业主公布。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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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2015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