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烟花爆竹产销实行许可制度 禁鞭区私卖可罚万元
28.12.2015 11:00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为了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污染,近两年来各地纷纷叫停了焰火晚会。该《办法》也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同时提出,通过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引导和支持生产企业逐步转产退出,支持开发安全、环保的烟花爆竹新产品。
根据该办法,我省禁止在禁鞭区域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严格控制城区零售点数量。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在零售许可证核准的地点以外存放、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28.12.201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