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的钱也敢贪污 湖北省纪委点名通报这些干部!
烈士的钱也敢贪污!
昨日,湖北省纪委破天荒点名道姓曝光一批枉法不良村官,请看时政记者老杨发来的报道——
村干部贪污烈士抚恤金和
烈士纪念碑工程款1.5万余元
大冶市大箕铺镇石应高村村委会原委员石本财贪污烈士抚恤金和烈士纪念碑工程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石本财在分管烈士纪念碑修建过程中,将6名无名烈士抚恤金及修建烈士纪念碑工程余款1.55万元据为己有。石本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村干部虚报冒领惠农资金2万余元
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新华桥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谢家华虚报冒领惠农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谢家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共计1.72万元,冒领受灾救济资金4000元。谢家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村干部侵吞国有资金76万余元
侵占集体资金48万余元
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严洲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袁义福侵吞国有、集体资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4年,袁义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构工程合同、套取国家资金等手段,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76.83万元;通过收入不入账、发放节假日福利费等形式,伙同他人侵占集体资金48.8万元,同时还存在以开会为名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等问题。袁义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镇财政所干部挪用公款共计188万余元
广水市关庙镇财政所原所长黄家成挪用公款问题。2007年6月至2014年1月,黄家成采取打借条、支条的方式,先后挪用公款共计188.4万元,主要用于投资股市、黄金、稀有金属市场。挪用的公款,直到案发时还没有归还。黄家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干部坐收资金39万余元
坐支资金38万余元
巴东县野三关镇黄连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报账员郑家荣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2003年至2014年,郑家荣违反“村账站管”制度规定,收支长期不入账,坐收资金39.71万元、坐支资金38.14万元,长期占有村集体资金0.4万元归个人使用,同时还存在违反程序处置村集体山林和五保户山林、违规将其子郑某转为正式党员等问题。郑家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村干部贪污困难儿童救济金1.1万元
仙桃市西流河镇太力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戴刚贪污救济金问题。2015年1月,戴刚在西流河镇民政办领取该镇太力村困难儿童付某救济金存折后,没有按要求交给付某的监护人,谎称付某的原低保救济金已被取消。其后,戴刚先后3次从该存折上取款共计1.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戴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责编:王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