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 个税新政出炉省地税制定落实方案
27.10.2016 20:3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非上市公司员工可递延纳税,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上市公司纳税期限延长至12个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和个人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税负大幅降低;调整后的股权激励税负最高可降20%,在转让环节的一次性征税统一适用20%的税率,比原来税负降低10-20个百分点,有效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
省地税局表示,该局以东湖示范区和武汉创新城市建设为契机,结合我省科教大省的综合优势,及时制定了符合湖北自身特点的政策落实方案,确保企业和个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吴文娟、徐卫兴、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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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2016 20:38
故
事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