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02.2018  21:17

  1、2014年至2016年,潜江市杨市办事处联垸村违规报销公款吃喝开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克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1月至10月,潜江市周矶办事处龙山村违规公款吃喝,村党支部原书记黄绍军、支部原副书记舒忠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3月,潜江市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曹滩村违规发放项目建设奖,党支部书记曹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6年1月至2月,潜江市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彭鲁村违规发放购物卡,村党支部书记鲁清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3年至2016年,潜江市龙湾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任文学,在担任龙湾镇综合文化站站长期间,违规发放本单位职工广场舞下乡辅导补助、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管理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16年3月5日,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刘岭村党支部书记向继龙,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2013年9月14日至2017年2月18日,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城区办事处菜园队酒厂负责人陈华,先后5次分别以酒厂开业、儿子结婚、长孙出生、长孙周岁、次孙出生等名义违规操办酒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