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男子专偷政府企业办公楼 两年内盗15万财物
18.08.2014 18:30
本文来源: 新浪湖北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鹏、通讯员熊昊、张航)两年之内,盗遍大半个潜江,专挑政府企业办公楼下手。上周,潜江市法院对秦某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秦某生于1969年,潜江市人,小学文化,农民。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间,秦某驾驶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携带手电筒、弹簧刀等作案工具,采取翻墙入院、撬门、撬锁等手段,先后在张金镇、熊口镇等15个乡镇、办事处及管理区偷盗政府企业办公大楼。两年间,作案25起,共盗得现金59390元和价值90925元的物品。
本文来源: 新浪湖北
18.08.201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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