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检查组检查潜江《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情况

17.07.2014  13:37

(吴明波)15日下午至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率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潜江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5日下午,周洪宇一行深入实地视察借粮湖、马昌湖的保护情况好水质情况。 

在16日上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周洪宇听取了潜江市市长黄剑雄对全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市水务局、林业局负责人关于湖泊保护的相关情况汇报,并就贯彻实施《条例》、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提出意见建议。 

潜江市现有湖泊17个,总面积31平方公里,其中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个。近年来,该市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紧紧围绕维护湖泊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严守湖泊保护区、湖泊控制区“两条生命线”,突出“保护、管理、修复”三大重点,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加快建设美丽潜江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听取汇报后,周洪宇对潜江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及湖泊保护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潜江市在湖泊保护方面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加强了《条例》的宣传,成立了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扎扎实实开展了湖泊保护工作,仅马昌湖治理就投入了6个亿,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湖泊保护的高度重视。 

周洪宇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各种方式如“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加强这项工作;加强执法力度,抓违法典型实行重罚,树立正面典型实行重奖;进一步加强监督,强化群众参与,总结民间湖长经验,做到全民参与、全员参与、全方位参与,把湖泊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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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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