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水利改革助推新跨越

26.09.2014  13:37

(潜江市水务局)今年,为深化水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部门职能,省水利厅以潜江市为试点,在省政府明文规定下放的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权外,新增下放9项水利项目审批权限。潜江市水务局以此为契机,抢抓机遇,稳步推进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随着审批权的下放,潜江水利呈现出崭新的面貌,项目审批更快捷,内部管理更规范,实施方案更科学。 

程序更简便,审批更便捷。审批权下放后,改变了原有的项目审批方式,在审批权许可的范围内,项目实施方案不再需要排队等候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极大的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潜江市兴隆灌区及泽口灌区(潜江部分)2014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正是采取全新的审批方式,相较原有的审批方式至少提前半个月完成所有方案的审批及修改内容,不仅大大缩短了项目审批时间,也为后期工程建设节省了大量时间,使工程得以更早发挥其功用及效益。 

制度更完善,管理更规范。为做好项目审批工作,潜江市水务局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及专业技术人员制订出台了《潜江市水利工程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及《潜江市生态水利工程设计要求》,从审批内容、审批原则、审批机构、审批程序和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详细的行为规范;完善了问责机制,对省厅审批权限下放内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审查审批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力求“审批权限下放,审批质量提升”,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设计更科学,方案更实用。潜江市水务局进一步调整充实“潜江市水利技术委员会”,每一个项目设计方案都要求技术委员会成员共同审查,集思广义,确保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今年5、6月份,水务局联系实际,对中小河流整县推进重点县浩口、张金、后湖三个项目区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在广泛征求当地政府、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后,局技术委员会突出“整险除险、水系连通、生态治理”建设重点,对方案进行了3次讨论论证,使方案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大大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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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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