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工商局“三个三”推进执法办案工作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为提升系统执法办案水平,潜江市工商局通过“三个三”举措,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该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08件,取得较好成效。
一、优化三项机制,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效能。一是优化案件管理机制。该局突出监管执法核心职能,一方面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工商所自办案件类型和案审小组权限,进一步放宽了基层工商所的执法办案权限,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效能化得到进一步提升。1—10月,基层工商所自行核审案件1296起,占全部案件的92.5%。另一方面,制发《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办案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全系统办案机构、案件管理机构和案件核审机构,并对各办案机构的职责权限、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解决了以往办案机构相互之间重复办案、有案不办的现象,理顺了办案体制。二是优化协作办案机制。通过加强系统横纵向联动,对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查办钢材侵权案件6起。通过加强与宝洁、白云边、枝江酒业、仟佶、鄂钢等知名企业联动,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件35件。通过加强与法院、公安、检察院、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专项行动信息通报和案件会商机制,加大了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查处力度。今年先后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动,查处取缔了湖北卧龙自然养生科技有限公司传销一案,刑拘4人,收缴金额400万元,遣散人员200余人;查获东莞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三星”、“苹果”手机配件案,案值5800万元,刑事拘留12人,制假窝点涉及4省7地。三是优化办案人员配置机制。一方面人员配置向执法办案机构倾斜,在全系统抽调专业素质强的人员充实到各办案机构,有力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另一方面,把个人执法办案能力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在干部提拔上向执法办案人员倾斜,在系统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提高了基层执法办案热情。
二、坚持三个结合,强化执法办案整体合力。一是坚持点面结合。在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中,着眼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商标,以钢材、白酒、手机、日用品等行业为重点,实施“靶向式”抽检,共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418个批次,检测不合格商品259批次,立案查处案件220余件。同时积极开辟新案源,拓宽办案领域,实施项目式研讨、项目式公关,找准商品和行业监管方法,先后查处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配套费损害消费者权益案2件。二是坚持打保结合。一方面对严重违法行为决不手软,依法查处;另一方面着眼企业长远发展,加大对企业实施行政指导力度,对“尝香思”、“喜颂”等九个国家级或省内品牌进行了重点保护。三是坚持内外结合。充分发挥经检大队在执法办案中的“拳头”作用,积极指导基层工商所开展专项整治,发挥大队三级联动的执法办案优势,及时流转案件线索。在查办鄂钢侵权案中,经检大队与工商所密切配合,资源共享,有效提高了办案效能。同时与兄弟工商部门展开联动,在监管领域开拓、办案技能等方面互通有无,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能。
三、强化三个监督,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今年该局将执法监管贯彻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财务结算监督。每月财务结账时,要求各单位必须将罚没票据的对应卷宗一并交由法规科、公平交易分局、财务科组成的专班人员审核复核后,方可进行结算,不合法的罚没收入一律不予结算。二是强化案件管理监督。利用案件管理系统,固化执法程序,用程序控制环节,以权限控制审批,实现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网上管理,从而杜绝了办案的随意性。同时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及时纠正违规案件,今年共回访案件2661件。三是加强督察监督。将执法办案纳入督察范畴,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定期督察与临时督察结合。对督察时发现的问题,一律书面通报,并扣除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得分,情况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
(潜江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