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漂流安全综合监管培训班在黄冈举办
为扎实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规范漂流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安〔2015〕16号 ,以下简称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漂流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职责,构建漂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各部门排查漂流安全隐患能力,确保漂流安全,24日—26日,省安委会在黄冈市举办全省漂流安全综合监管培训班。来自省安监局、省旅游委、省体育局、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等9个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黄冈、宜昌、襄阳、十堰、咸宁、随州、荆门、恩施、神农架等9个有漂流项目的市州的旅游、体育、水利、交通、环保、质监、公安、国土资源、安监等9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培训。
培训班集中学习讲解了鄂安[2015]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围绕本部门漂流安全监管责任是什么、怎样开展漂流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漂流企业如何依法处理等课题,分别由省旅游委、省体育局、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等9个部门的负责同志讲课,进行系统培训和解答。
周正素副主任在培训班的开班仪式上讲话。她指出,我省漂流项目发展迅猛,深受广大游客喜爱,漂流安全已经成为领导关注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游客关注的焦点。但是,我省漂流安全监管还是粗放型的,不能适应漂流项目的发展,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她强调,今年是政治年,即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必须保证安全稳定,旅游安全特别是包括漂流在内的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保障尤为重要。夏季来临,抓好漂流安全监管是当务之急,部署安排漂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刻不容缓。周正素要求,一要坚决压实漂流企业的主体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漂流企业立即开展拉网式自查行动,全力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漂流企业强化游客培训,要分批对游客进行漂前集中培训,传授基本知识和漂流技能,增强游客安全意见和自救能力。二要积极主动联合水利和体育等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联合督导检查要把去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又没有整改到位的漂流企业作为重点,要把水库大坝和漂流河道作为重点,要把景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重点,要把企业是否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作为重点,重点检查,重点督办。三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论是企业自查上报的安全隐患还是联合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都要第一时间书面通知企业整改,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经费五落实。对一般安全隐患,要列表报告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同级安委会,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包保、倒排工期、挂牌整改。
(王令德供稿 高晴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