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江源村为试点,探索湖北古民居保护新模式
湖北地处长江中游,交通便利、九省通衢,独特的地理位置,使湖北境内的古民居具有不同的风格和特点。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全省共有古民居1541处,目前已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2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1处。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十三五”时期如何保护好这些传统古民居,使当地居民“记得住乡愁”成为了文物部门的新课题,也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5年,通山县江源村居民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王氏老屋进行维修时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王氏老屋位于咸宁市通山县洪港镇江源村,清代建筑,占地面积736平方米, 2014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省文物局下拨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0万元用于王氏老屋的维修保护工作。2015年8月30日,江源村自发成立了古民居保护管理理事会,得到了全村村民的广泛支持。他们共同制定了理事会章程,将保护江源村传统村落和古民居作为该理事会最重要的使命写入理事会章程,由理事会与古民居产权所有人签订协议,将所有古民居纳入理事会统一保护管理;确立了会员会费制度、文物保护捐赠制度,短短三个月筹集会费、捐款近10万元。随后,在通山县文物局的指导下,源村正式启动了王氏老屋的维修工作。
2015年10月省政协副主席陈天会、省文物局局长黎朝斌赴通山县对江源村古民居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江源村村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出智”,自发建立理事会,积极参与古民居、传统村落保护的新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陈天会副主席、省文化厅雷文洁厅长还专门作出批示,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会力量大力支持的古民居、传统村落保护新路径,努力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湖北经验”,以带动全省古民居、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
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2015年12月29日,湖北省文物局副局长王风竹率省古建筑保护中心、武汉理工大学等单位的专家赴通山对江源村古民居、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指导,并与江源村村民进行了座谈。随后,省文物局正式确定以江源村为我省古民居保护工作的试点,探索湖北古民居保护新模式,2016年全面启动江源村王氏老屋的维修保护域规划编制工作,逐步推进江源村古民居保护与利用工作,与通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规划、打造好江源村传统村落,使江源村成为全省古民居、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