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法院搭建三大平台促进矛盾多元化解

18.04.2018  15:3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十堰市张湾区法院立足实际,搭建三大平台促进矛盾多元化解,取得较好效果。自2017年10月份组建诉调对接中心以来,成功化解各类纠纷300余起。

搭建以诉调对接中心为核心的综合服务平台。设立诉调对接中心,组建“2(员额法官)+3(专职调解员)+2(书记员)”模式的专业诉调团队,出台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程序和受案范围等制度,明确20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劳务合同、借款合同、家事、买卖合同等11类纠纷,在立案时导入诉调对接中心先行调解,调解成功案件视当事人意愿可导入司法确认程序,调解失败案件则由立案庭分配至其他审判团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调对接窗口、涉诉信访窗口,探索引入律师援助工作站、网上缴纳诉讼费,建立集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法律援助、诉讼服务等为多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搭建覆盖全区各村、社区的线上+线下法律诊所平台。张湾区法院结合其长期开展法官进村社区活动的工作实际,同司法局、各村社区委员会联合,整合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民警室、社区矫正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成立集各方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参与的法律诊所平台,及时、就近、就地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专家法律服务。同时,张湾区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村、社区法律诊所微信群,将法官、民警、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社区干部、网格员均纳入到微信群,遇有纠纷或需要法律咨询由网格员或社区干部发布至微信群,由法律诊所的专业人员提供解决方案,改变过去法官定期到法律诊所坐诊模式,现除重大群体性纠纷需法官现场参与化解外,90%以上的村社区纠纷可以实现远程、多方位专业会诊化解。

搭建以专业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为主体的专业调解平台。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张湾区法院联合事故处理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中心,整合交警、人民调解员、法官的专业力量,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在事故处理大队的一站式解决。对家事案件,探索邀请村社区干部参与调解,发挥村、社区干部熟悉双方当事人及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助推家事矛盾及时、就地化解。对涉诉信访案件,引入律师力量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发挥律师的法律“明白人”和第三方客观公正的独立优势,引导上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针对保险纠纷、金融纠纷、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尝试引入保险机构、金融机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窗口,探索“专业人员+法官”的快速处理专业矛盾纠纷模式,目前正与相关机构洽谈中。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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