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张湾区多部门依法取缔一处甲醇汽油储存点

30.05.2014  03:33

5月28日,张湾区消防大队接到市支队转来的一起“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案件,一位热心群众反映位于张湾区王湾路万顺达小区5号楼一楼存有两个装乙醇的大油桶,并有私自加油现象。

当日,大队按照火灾隐患举报处理流程,联合区安监局、车城西路派出所、街办、曾家村村委会进行实地核查。经实地核查证实:位于万顺达小区5号楼一楼2间门面的负责人没有到区安监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任何相关手续,非法设有简易甲醇汽油储罐,给出租车加注甲醇汽油,储油罐附近的地上油迹斑斑,导油管道也散乱的摆在地面上,该场所无任何消防器材,且场所内堆砌有各种可燃杂物,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由于该场所位于居民小区内,小区内有5栋楼,几百户居民,严重威胁了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联合检查组按照法律程序,对所有违法事实进行了照片取证,并在区安监局监督下对储存设备进行了拆除,目前案件移交区安监局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