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宁在云南考察调研并主持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指出把良好湖泊保护打造成生态文明示范窗口

01.10.2015  14:3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和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部署要求,9月24日至25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和昆明市考察调研,深入了解洱海、滇池等湖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情况,并主持召开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结合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安排部署湖泊流域环保工作。陈吉宁强调,湖泊保护是我国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重中之重,也是给后代留下有价值的生态系统的重中之重,要坚持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撬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湖泊流域水污染防治,把良好湖泊保护打造成生态文明示范窗口。

  洱海素有“高原明珠”之称,是我国湖泊保护的重要方面。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时指出: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他提出“立此存照”,叮嘱一定要改善好洱海水质。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也就水污染防治、洱海等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带着中央领导同志对洱海保护的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9月24日,陈吉宁来到大理市双廊镇、上关镇、喜洲镇和湾桥镇古生村,以及洱源县西湖湿地等处,现场察看洱海流域综合整治、截污治污、湿地建设、垃圾处置等情况和苍山十八溪治理及苍山水资源统筹利用情况。在双廊镇,陈吉宁详细询问流域综合整治进展并察看水质,随后走进一家客栈,老板杨志荣热情地介绍了自家客栈生活污水的处理情况。杨志荣说:“我们第一次修的排污管道不合格,环保部门的技术人员还专门赶来进行现场指导,现在厨房污水、生活污水的处理便捷多了,客栈的环境变得更好了,经营情况也蒸蒸日上。”陈吉宁听后很高兴,叮嘱大家要保护好美丽家园。在洱源县和喜洲镇,陈吉宁沿着岸边察看水质情况,询问蓝藻治理工作进展,同正在工作的河道管理员和周边的村民攀谈,肯定沿岸保护治理取得的成绩,并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滇池治理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的标志性工程。25日,陈吉宁来到昆明,察看滇池外海水质、海东湿地“四退三还”及呈贡新区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等情况。陈吉宁表示,近年来,滇池水质企稳向好,污染物平均浓度降低,流域生态环境已有改观。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滇池保护和治理力度,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滇池治理实现新突破。

  考察调研期间,陈吉宁主持召开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交流推广洱海等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典型经验,结合落实“水十条”安排部署湖泊流域环保工作。

  陈吉宁说,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个重要文件,绘制了生态文明建设蓝图,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对全国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以及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和遵循。湖泊保护是我们的责任所在,要切实提高对环境保护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自然观、世界观和政绩观,平衡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环境质量的改善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把握好质量与总量的关系;严格环境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让保护者受益、让损害者受罚。各地要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到湖泊保护工作实践中,推动湖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陈吉宁指出,在湖泊保护工作中,各地要相互学习借鉴,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国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总结洱海保护的典型经验,一是党政同责、高度重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用洱海水质保护目标倒逼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真抓实干、功不在我,各届政府持续推动洱海保护工作,各项措施稳步推进,保护成效逐渐显现。三是突出制度建设、落实各方责任,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覆盖洱海全流域的“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单位。四是解放思想、创新方式,积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信息公开等,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

  陈吉宁表示,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中处于重要地位,具有示范窗口作用。洱海保护的成功经验,增强了我们做好下一阶段湖泊生态保护工作的信心。但湖泊保护面临的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尤其是水质较好湖泊所在地区普遍面临较大发展压力,水质好转所要求的科学手段也更高。结合“水十条”的落实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湖泊(水库)流域环境保护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科学治污,完善湖泊流域生态保护体系。各地要科学制定“水十条”落实方案,提出有效目标,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脚踏实地推进落实工作。要加强科技支撑,做到科学决策,实现系统、科学、精细、有效治污,节约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治污效率,增强社会对改善水环境质量的信心。二要预防为主,优化湖泊保护空间。水质较好湖泊保护工作正处于“知易行难”阶段,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人心,但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的有效措施还不多。这要求水质较好湖泊所在地区吸取已有的经验教训,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准入标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三要完善地方标准,尊重每个湖泊流域自身的自然规律。受海拔、光照、换水周期、经济活动等因素影响,我国各地区湖泊特质各有不同。要深入研究湖泊保护规律,针对湖区不同特质,完善相应的标准体系,分区分类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四要加大投入,建立湖泊保护长效机制。要强化激励和约束,兼顾社会效应、环境效益、投资效率,把水污染防治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五要严格执法,加强湖泊保护社会监督。强化湖泊流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监测、执法能力,推动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六要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构建上下结合、全民行动、共同推进的湖泊流域水污染防治格局。

  陈吉宁最后表示,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坚持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化改革,强化创新,谋之以严、行之以实,全面推进湖泊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国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调研期间,陈吉宁会见了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省长陈豪,就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交流。陈吉宁说,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党政同责,真抓实干,以又严又实的精神,扎扎实实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值得借鉴推广。下一步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希望云南省不松劲、不懈怠,进一步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切实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部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云南把生态环境保护好、治理好,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参加上述活动。

  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部分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湖泊所在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湖泊及云南洱海所在主要地市(区、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洱海调研和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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