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治污必须先消灭排污口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彭肇一
在近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协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湖泊截污治污专题协调会上,武汉市水务局披露,该市城区40个湖泊常年排污口有273个。
稍微计算一下就可以得知,武汉城区平均每个湖泊有近7个排污口,令人触目惊心。联想到最近小南湖首次引用“加氧”的方式治理湖泊,就算再高端的科技,也只是事后的弥补啊,如果堵不上这些排污口,科技治湖也只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的徒劳。
自2006年开始,武汉就提出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近10年过去了,排污口仍然没有被完全“拧紧”,到底有多少关了?有多少没关?还有多少是关停之后,又重新开张了?对关不掉的,有没有拿出解决办法来?民众期待看到详细的 “账本”。
水务专家说,治理湖泊分为四步,首先是截污,其次是清淤,三是岸线整治,四是生态修复。若是在第一步就打了折扣,剩下的几步还怎样走呢?就算走了,又能取得多大的效果呢?治湖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边走边看,更不能避重就轻,在各个环节都应该把好关。
这些年,环保部一直要求各地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的检查和监督,严防偷排漏排行为发生。不过,污水处理设施的造价十分昂贵,后期运行也要持续产生费用,企业出于逐利的考虑,在算了一笔经济账之后,便冒着罚款的危险排污。就算被罚,跟庞大的污水处理费用相比,企业还是节省了很大一笔开支。因此,提高违法成本、铁腕治污,甚至是动用法律的武器,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企业排污。
湖泊治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环境专家说湖泊一旦被污染需要100年来治理。试想一下,如果在治理的过程中,仍然在不断地污染,那需要多少年才能修复“城市之肺”,也许几代人都要为此买单。调查显示,我国72%的湖泊和水库已不宜作为饮用水水源,43%的湖泊和水库失去了使用功能,一半以上的城市市区地下水严重污染。因此,截污治污当从严治理,再严厉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