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设立环保案件专门审判庭

28.01.2015  17:39

        来源:新民网  本报武汉1月27日电  (记者:付文  编审:程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与管辖设置方案的通知》,规定由武汉海事法院与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全省公益诉讼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审理。这标志着湖北省从此有了环保案件的专门审判庭。 

  《通知》规定,武汉海事法院负责其管辖的湖北省内长江、长江支流水域水污染损害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省内长江、长江支流水域水污染损害以外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具体包括大气、土地、湖泊、水库、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