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出台 无钱付费民众受益

31.03.2015  12:33

  中新网荆门3月31日电 (周剑南 徐倩倩)31日,记者从湖北省荆门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该市出台《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荆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实施办法》,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设立和筹集、救助对象及范围、基金支付流程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今后,凡在荆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两类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均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据了解,荆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赠等多渠道筹集,每年保持不低于500万元的规模。基金设立当年,各县(市、区)根据辖区上年末总人口按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向社会募捐15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补助。

  此次出台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人群为: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的患者;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这两类人群所产生急救费用由救助基金支付。制度同时规定,对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经上述渠道支付但费用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应急救助基金支付流程包括申报、审核、拨付等多项环节。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患者,医疗机构及时填报《荆门市疾病应急求助患者身份确认及医疗费用申请表》,向当地基金经办管理机构提交基金补助申请。(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