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废除一孩“准生证”

29.08.2015  17:00

  新华网武汉8月29日电(记者谭元斌、王自宸)记者从湖北省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荆州市日前正式启动计划生育办证制度改革,在当地推行了30多年的一孩“准生证”由此退出历史舞台。

  荆州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荆州市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村(居)计生专干主动上门登记相关信息并录入全员人口数据库,群众有需要的,由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主动发放《生育服务证》,人在本地的送证上门,不在本地的由村(居)代为办理,通过快递方式送到对象手中。

  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除需申请对象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办理生育证所需其他证明外,不再要求申请对象提供纸质婚育证明,办证人员将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等业务信息系统直接查询,或通过便民办证系统向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街办)发送协查请求,核准申请对象相关婚育信息。

  据介绍,改革工作已经在荆州市荆州区施行,一个月内将全面铺开。

(见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