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立法护土 让“湖北粮”等同放心粮

19.04.2016  09:30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张爱虎 汪彤 通讯员 杜巍 张劲

  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列。为加强源头护卫,省人大出台全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提要

  湖北扬鱼米之乡优势,努力提升农产品质与量,让更多人“吃湖北粮、喝长江水、品荆楚味”。2011年以来,湖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列。食以粮为源,粮以土为基。为呵护荆楚沃土,从源头守住农产品安全保障线,我省今年出台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构建最严格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

  有件事让荆楚农业工作者引以为傲——农业部连续5年来信感谢湖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所做的贡献。

  2011年至2015年,农业部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总体合格率均在98.5%以上,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今年第一季度,监测合格率达到99.1%,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成绩背后,源于省委省政府对农产品安全执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唯有净土,才有洁食。为从源头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今年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我省出台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是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法律,是最深层次的制度保护。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严格的禁止性措施,要求行政首长担负起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并实行土壤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在监利县的乡村,时常可以看到骑着电动垃圾清运车的保洁员,穿行在村庄,收集门前的垃圾。

  “主干道一天一清扫,生活垃圾一周清运两次。”红联村村支书杨军华介绍,村里聘请保洁员定期清运垃圾,确保整村长效保洁。

  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的监利,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一直是个顽疾。垃圾乱堆放,这不仅挤占宝贵的耕地,而且污染土地。

  该县引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模式,全域解决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难题。3月17日,投资1.9亿元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竣工。

  垃圾无害化处理,是贯彻落实《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一个具体措施。

  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

  正是早茄成熟上市的季节,18日,云梦县隔蒲潭镇和平村村民龙海强告诉记者,种了4亩大棚茄子,每亩预计收1万多斤,纯收1万多元肯定没问题。

  这片土地,如今带给他的,是丰收的喜悦。而五年前,却是钻心的痛。2011年,他种的茄子,植株矮小又枯萎,产量很低。在县农业局的指导下,龙海强和村民们往菜地里施生石灰调节土壤酸碱平衡,同时减少化肥使用量,并尝试使用微生物肥料。2015年,蔬菜生长受阻症状显著缓解,今年完全消除。“我们只施有机肥,不打化学农药。如果虫子实在太多,就用生物农药或植物农药。”南漳县清河农场雷家巷村48岁的农民余仁国,一边拔麦田里的杂草,一边介绍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方式。襄阳打造有机农谷,涵盖该市的南漳、保康、谷城、老河口等县市,规划建设总面积达10667.07平方公里。

  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五峰、江夏、云梦、潜江、松滋五县(市、区)被农业部确认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去年,这5个地方农产品合格率均达到100%。

  我省土壤的底色究竟怎样?省农业厅环保站站长甘小泽介绍,我省利用农业部、财政部项目资金,组织千余名科研人员,于去年底在全省5700多万亩耕地中完成取样6.2万余个,平均每920亩取样一个。目前科研人员正在进行检测分析,届时将根据分析汇总结果,“宜粮则粮、宜林则林”,针对性采取措施,对土壤分级管理,将《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