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院用“五招”呵护营商环境 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在湖北省武汉市,有一条路名为“公正路”,据说它的得名是由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坐落在这条路上。近年来,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贯彻湖北省委、省政府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精神,在整治顽瘴固疾,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湖北省高院多管齐下、抓铁留痕,在司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此,湖北省高院院长游劝荣带领班子成员和审判、执行方面的专业庭长,多次走访企业、商会以及为企业服务的相关部门,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让法官亲身实地地感受、了解市场和经济运行的规律,从而树立当好“法治店小二”的服务意识。
优化市场服务意识。湖北省法院系统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坚持从“服务企业平稳运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考量案件处理,通过公正裁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同时为了检测法院是否树立自觉意识,还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出台湖北省法院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机制,对排名靠后的法院院长通报约谈。在一系列举措之下,2020年全省法院办案效率得到较大提升,民商事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分别缩短15.09%、5.01%和4.21%。
完善司法保护机制。湖北省高院一直坚持审慎谦抑、理性平和、宽严有度的司法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坚决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其先后对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7人、依法宣告无罪3人,1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解决涉企案件难题。湖北省高院这些年一直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近两年共发文14件,力图为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据湖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夏勇介绍,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由湖北省高院独创,在全国法院是首例。该制度要求法院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减少司法对民营企业的负面影响。该项制度也被评为湖北省2020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和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
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为尽最大可能让更多市场主体留下来、活下去,在疫情最吃劲的时候,湖北省高院提出了服务复工复产的27项司法措施和62条涉疫纠纷案件处理工作指引,共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行、债务偿还、租金交付、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139336件。对于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案件,全省法院系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通过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帮助困难企业盘活资产,实现多方共赢。执结案件948724件,执行到位金额3682.25亿元,连续两年有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此外,对于濒临破产的企业,全省法院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在湖北全省13个市州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审理破产清算案件435件,重整企业78家。
推动主体改革发展。为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湖北省高院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并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5484件。此外,湖北省高院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审判导向,审结企业借贷、证券保险等纠纷案件21543件;执结涉金融案件69806件,执行到位197.79亿元,积极防范化解企业金融风险。
湖北省高院主要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系统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湖北省委工作要求,推进理念、思路、作风全面转变,全力以赴优化服务,千方百计助企发展,当好司法“店小二”,努力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