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四届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正式启动
4月2日,湖北省第十四届(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正式启动,活动申报阶段将持续到4月下旬。该活动每二年举办一届,已是湖北省工商部门服务企业、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一个“金字招牌”。
本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系统自动评价的方式进行,主要对申报企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和公示。湖北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含央企、外省在鄂企业、境外和国外在鄂企业及各法人分支机构),均可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自愿申报企业依据公示条件和标准,填写《湖北省第十四届(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并登录湖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网(网址:www.xycjh.cn)在网上填报。申请表纸质件和其它材料需一并交(寄)申报企业住所地县(市、区)级以上工商部门。
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运用“湖北省‘守重’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对申报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归集、分析和评价,并提交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确定为“合格”“基本合格”的进入征信阶段,“不合格”的终止认定程序,并将确定结果反馈各地。
湖北省工商系统自1984年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从1991年起,省工商局开始认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先后认定十三届,企业数达18544户次(截至第十三届);从2000年起,省政府每两年公示一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8届(截至第十三届),共公示749户次(截至第十三届);期间国家工商总局曾认定过4批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湖北省共有817户(次)(截至第十三届)企业受到国家工商总局公示。
三十多年来,全省工商部门不断改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办法,认定审查标准越来越高,社会认可面越来越广,“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经成为广大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金字招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合同行为,为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湖北省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郭妍捷、程喆、陶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