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公示

19.12.2014  2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湖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申请并通过专家审查,经研究拟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许可单位(机构)

  许可证类型

  许 可 范 围

  湖北省中医药专科学校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

  生产供应-

  普通环境(兔、豚鼠,面积485m 2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动物实验-

  屏障环境(大、小鼠,面积116.7m 2 ),普通环境(兔、豚鼠,42m 2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    林

  联系电话:027-87135837

  传      真:027-87133657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