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立法听证的公告

31.03.2016  10:41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立法听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将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就《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襄阳市举行基层立法听证,并在腾讯大楚网同步开展网上立法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听证内容

  1.草案第二十一条关于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时的报告(通知)程序,以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2.草案第四十条关于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面积不超过三万平方米的,经批准可以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3.草案第五十三条关于销售和出租物业区域内规划的停车位(车库),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的停车位,以及利用人防工程的停车位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4.草案第五十五条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装修押金或者保证金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5.草案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关于物业保修金的交存、管理的规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6.物业服务活动中还有哪些突出问题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规范解决?如何规范?

  二、基层立法听证陈述人、旁听人

  听证陈述人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听证陈述人15人至20人,从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中根据报名顺序、所持观点、行业特点等遴选。旁听人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三、基层立法听证报名时间、方式和通知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有意作为陈述人、旁听人参加本次基层听证的,请于4月15日前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报名。报名时应当说明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对听证内容所持基本观点及理由。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名单确定后,将于听证会举行前通知其本人。

  报名电话:0710-3610098,3610576(传真)

  0710-3511681转8310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网上听证方式和时间

  腾讯大楚网(http://hb.qq.com)将设置立法听证专题网页,采取视频直播形式,同步推送襄阳基层立法听证现场情况,并根据立法听证内容设置若干窗口,公众可通过腾讯大楚网立法听证专题网页、腾讯新闻APP湖北页卡发表意见、进行评论。

  网上听证时间:4月26日9:00-21:00。

  五、其他事项

  1.《湖北省物业条例(草案)》请登录湖北人大网(http://www.hppc.gov.cn)或者腾讯大楚网(http://hb.qq.com)查询。

  2.对草案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经济法规处(邮政编码:43007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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