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文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兑付工作完成

15.09.2015  12:34

(省水文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和省领导指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政府要求在6月底前,预先兑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增资额。 

根据省人社厅、水利厅统一工作安排,省水文局积极组织开展预先兑付增资的测算和发放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增资兑现到位。为保障增资经费及时足额落实,省水文局积极将增资兑现情况向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进行汇报,并积极开展联系和沟通,对机构编制、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说明。 

截至目前,全省水文系统基本工资预先兑付和增加离退休费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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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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