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宗委与中央民族歌舞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

20.11.2017  15:47
 

 

11月17日,中央民族歌舞团与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北京民族剧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中央民族歌舞团与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就开展慰问演出活动、组织民族地区艺术院团晋京展演、合作打造精品剧(节)目、开展艺术人才培训培养等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仪式上,中央民族歌舞团党委书记黄耀萍与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马萍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这是中央民族歌舞团与省级民委首次开展类似合作。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中央民族歌舞团,湖北省民宗委以及武汉市民宗委、黄石、襄阳、咸宁三市民宗局负责人出席仪式。

据介绍,中央民族歌舞团与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加强现实题材创作,努力打造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