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旅游局法律顾问聘用公告
28.10.2015 19:29
本文来源: 旅游局
湖北省旅游局是湖北省政府直属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聘用一名法律顾问。
岗位职责
1、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草拟、审查或修改行政法规和法律事务文件;
3、参加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参加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旅游投诉处理等有关的活动;
5、协助省旅游局培训法律人才;
6、进行法律宣传;
7、根据需要出具律师函;
8、完成省旅游局安排的其他法律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国内著名法学院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律师执业证,5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验;
3、在国内大型的或专业型的规范律师事务所工作3年以上;
4、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和其它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6、精通旅游法或有旅游专业经验。
三、用工形式及薪酬
聘用制,三年一聘。省旅游局不提供办公场所,能及时完成省旅游局安排的法律事务,其他时间可在原律师事务所工作。年聘金人民币2万元。
四、应聘程序及材料提交时间
应聘者须在2015年11月5日之前,将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工作经历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证明等相关材料邮寄湖北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或发送到指定邮箱),聘用单位将在应聘者中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7-87124715(传真:027-8712471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来源: 旅游局
28.10.2015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