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局召开法律顾问委员会首次工作会议

30.03.201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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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法律顾问委员会首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汉东教授,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汪习根教授,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制处王莉莉处长,武汉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彭建英律师等我局所聘法律顾问到会。会议由我局党组成员、局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杨陈清副局长主持。

会上,局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振国介绍了我局基本情况,宣读了《关于建立省新广局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顾问们纷纷表示我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及时、制度依法合规、队伍齐全,体现了较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一定按照省局的要求,完成好委派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同时还就加强我省新闻出版广电法治建设和《湖北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立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杨陈清副局长代表局党组表示感谢,并向各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

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局法律顾问队伍既有律师队伍中优秀分子,又有政府机关部门法律专职人员和版权专业法律权威,更有法学界的泰斗,代表了我国法律学术界专业水准,对于推动我省新闻出版广电事业产业的科学发展必将提供强劲的智力支撑。根据省政府要求,2016年6月底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全面形成与法治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我局去年年底已经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是省政府部门里较早建立和实施这一制度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