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书记:扫黑除恶工作推动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编者按: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和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吉林五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介绍了本省前一段开展专项斗争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现摘要予以刊发,以供各地借鉴。
加强领导 压实责任 群策群力
扫黑除恶工作推动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
今年以来,湖北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程化,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群策群力、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10.3%,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政治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第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 。坚持以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省委先后两次召开全省市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市、县三级层层设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挂帅,政法委书记统筹协调。认真开展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省委先后两次派出督导组对各市州实行全覆盖督导,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湖北后,围绕督导组提出的问题迅速制定出台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所有反馈问题。组织编印证据收集指引、依法打击非法放贷讨债犯罪活动等规范性文件,统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办理质量标准,确保专项斗争方向不走偏、行动不走样。
第二,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保障工程。 一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码头“三非”问题。二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紧盯项目建设、房屋中介、扶贫攻坚等重点领域,以及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强力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涉黑涉恶行为。三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重点瞄准城乡结合部、资源富集村、村改社区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地方,把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村务,村干部侵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等问题作为整顿重点,调整不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收回被黑恶势力强占、贱卖的村集体资产。四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出台处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工作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优先处置。
第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 一是确保群众举报能安心。把宣传发动作为扫黑除恶的“先手棋”,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立体化、全覆盖发动宣传攻势,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平台,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引导群众消除顾虑,大胆举报黑恶势力和背后的“保护伞”。二是确保群众举报不落空。强化线索快速移送和联动办案,坚持一函一交办、一案一查处、一件一审核,着力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做到群众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确保群众关切有回应。瞄准群众最痛恨的“行霸”“市霸”“族霸”“村霸”,逐条核查问题线索,逐个锁定涉案人员,迅速打掉了一批敲诈勒索、垄断市场、把控村务、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形成有效震慑。
第四,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大治理工程。 一是把好综合治理关。狠抓重点地区涉黑涉恶问题排查整治,将治安问题突出的县、乡列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直接重点管理单位。落实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飓风扫毒、治爆缉枪等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二是把好行业监管关。落实行业部门日常监管责任,针对招投标、土地项目工程、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商贸物流、餐饮娱乐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三是把好基层组织关。实施“红色头雁”工程,严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入口关,健全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将涉黑涉恶人员排除在组织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