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湖北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挂牌

10.10.2017  13:52

9月30日,首批4家“湖北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在汉挂牌,这是丰富我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的一项重大举措。

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培训工作的意见》、《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以及《湖北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省司法鉴定协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司法鉴定机构遴选首批“湖北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是湖北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二是历年来在上级组织的各类专业考核(评)中成绩优秀且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三是必须拥有满足本专业培训所需的现代化教学设备、设施、会场和专用实验室等;四是必须有教育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本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不低于3名;五是已完成3期以上本专业的培训班次且业界反应良好,在申报中将适当加分;六是承担高校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申报单位申请从优;七是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且设有教育培训基金或司法鉴定类科研经费的机构申请从优。

我省11家司法鉴定机构向省协会提交了申请,省协会历时一个月对各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办公用房、机构检案量、已办班情况、是否具有科研或教学基金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审核后提交第四次会长办公会评审。经会长办公会评选、监事会监督,最后评选出4家司法鉴定机构作为首批“湖北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有效期三年),分别为: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类)、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物证类)、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交通类)、武汉正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经济类)。

至此,我省在原有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2家司法部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的基础上,新增了4家湖北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极大充实了我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力量。

今后,4家“湖北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我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活动。省司法鉴定协会对获得教育培训基地称号的机构实行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机构管理不严、师资管理不善、发生违规违纪或经评估其已不具备培训条件者将取消其教育培训基地资格。后期,省司法鉴定协会将定期开展评选活动,让更多具备条件的机构加入,丰富培训类别,不断整合优质资源,提升我省司法鉴定人的继续教育水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