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做好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的文件
13.05.2016 16:03
本文来源: 档案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近日,湖北省档案局、湖北省林业厅联合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重要性,加强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将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纳入改革整体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验收。二是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办、评估和验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其他承担改革任务的行业部门要做好改革档案的管理工作,国有林场要认真做好档案的保管、划分流向和交接工作,新成立单位要及时同步开展档案工作。三是明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确保齐全完整。《通知》列明了国有林场改革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归档范围,严把档案形成质量关。四是有序流转机构改革单位档案,确保档案安全。《通知》详细规定了国有林场改革单位档案和所属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归属、流向,要求档案归属有争议时,主管部门应与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解决,有关单位不得擅自处理。五是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机制,做好信息服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介入、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摸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建设与管理情况,提出办法和措施。
《通知》的出台对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湖北省档案局还将进一步与省林业厅联合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按照绿色发展理念的要求,切实加强全省森林资源建档和科学管理工作。
本文来源: 档案局
13.05.2016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