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六个严禁”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
为落实张军部长指示和司法部办公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关于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近日湖北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提出了三点具体措施和“六个严禁”的刚性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司法鉴定人开展对《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湖北省价格条例》,以及湖北省物价局、司法厅去年下发的《湖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和《湖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专题学习。要将上述内容作为全省司法鉴定人年度继续教育的重点,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重要性。
二是严格执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要严格规范,统一执行,会同物价部门严厉打击司法鉴定领域超标准“天价”收费,同时避免鉴定机构之间压价恶性竞争,促进鉴定行业有序发展。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要严格遵守《湖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依法按标准收取司法鉴定费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不按照规定标准收费;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增加计费频次、减少或者不提供服务;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支付回扣、介绍费;严禁司法鉴定人私自收费;严禁收取司法鉴定费用不出具合法票据。
三是切实加强监管,开展集中清理。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专项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鉴定机构依法从严从快予以处罚。要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司法厅要求,从即日起至5月底,组织全省鉴定机构对2016年6月1日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专项清理。在2017年度检查督导中,要把鉴定收费作为检查重点,严查鉴定领域乱收费问题,确保鉴定机构依法、合理、诚信、公开收取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