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严管新农合基金 追回违规资金856万元

04.12.2015  17:57
3月11日,记者从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2014年全省开展的新农合基金规范管理年活动成效显著,共查处违规问题923起,全额追回违规资金856万元。

2014年,湖北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在全省所有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新农合基金规范管理年活动。活动紧紧围绕门诊统筹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费用支付审核管理、支付方式改革、基金财务管理、新农合信息数据安全、经办机构内控管理、案件查处等基金监管八个重点方面来展开。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地针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如针对部分医务人员接诊时不核实新农合患者身份、为患者挂空床套取新农合住院报销费用等行为,东宝区、秭归县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积分制管理,孝南区建立医务人员新农合服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健全了医务人员新农合医疗规范化服务约束机制;针对部分村医空刷农合卡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秭归县、天门市、黄梅县、崇阳县、通山县、江夏区、松滋市等地改革农民门诊统筹报销方式,实行先审核再报销,将补偿资金直接拨入参合农民个人银行账户,有效遏制了套取基金行为。

此外,全省各地建立起一系列新农合基金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了新农合基金的规范管理。如严格执行基金封闭运行模式,采取财政专户储存、金融机构代理、资金直接拨付的管理办法,实现了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形成了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和代理银行四方相互制约、全程监督的机制;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按年度编制基金预决算,按季度通报全省基金运行分析,建立起基金使用风险预警机制;实施新农合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将参合农民补偿信息纳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统计,2014年全省共查处违规问题923起,涉及定点医疗机构702个,全额追回违规资金856万元,终止或暂停定点医疗服务协议68家,党纪或政纪处分22人,经济处罚94.8万元。通过开展新农合基金规范管理年活动,各地严肃了基金财务纪律、完善了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管责任、保障了基金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