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督察局在十堰市启动湖北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专项督察第二轮实地督导
11月17日,武汉督察局派出以高伟副局长为组长的湖北督察组,在十堰市启动湖北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专项督察第二轮实地督导工作。
督察组在十堰市召开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专项督察会议,听取了十堰市政府对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的情况介绍,对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宣讲,督促十堰市、县两级政府严格按照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十堰市政府副市长刘学勤,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桂华,市编办、国土、房管、农业、林业、人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国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十堰市政府从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工作开展情况、整合工作目前进展、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表示将以此次实地督导为契机,继续加强领导,加快推进,争取在年底前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高伟副局长阐述了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目的意义,通报了全国和湖北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进展情况,指出十堰市要围绕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开展整合工作,并提出五条具体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工作责任。地方政府是不动产职责机构整合的责任主体,政府要进一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统筹部署,协调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扎实推进。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时间进度,确保年底前职责机构整合到位。三是准确理解和把握工作标准,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要满足三条标准:职责明确、机构健全、上下衔接。四是强调进行实质性整合。整合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出台文件上,要采取进一步措施,积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市县层面的真正落地。五是要为明年颁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打好坚实基础。要做好机构组建、窗口设置、信息平台、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准备工作,确保明年能顺利颁发新证。
经核查了解,十堰市编委于11月13日发文对市不动产登记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人员、编制等进行了明确,所辖五县一市也已设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管理和经办机构,目前人员、编制配备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督察组参观了十堰市新的不动产登记大厅建设现场,深入了解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窗口设置、业务流程等工作开展情况。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专项督察会议现场
高伟副局长在会上进行督导
督察组在十堰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了解窗口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