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三级法院“国家宪法日”对公众开放
05.12.2014 13:25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中新网武汉12月4日电 (唐业继 曹旭峰)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湖北省高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汉江中级法院等新入职40名法官、民警在武汉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当天,湖北省高院、武汉、襄阳、十堰、鄂州等地100多家法院对公众开放,数千名社会各界代表参观了立案庭、审判法庭、被告人羁押室、监控室、审委会会议室、视频会议室等设施;进入法庭了解法台、法椅、法槌、法徽等法庭设施,经过批准还可以试敲法槌、坐审判椅等;法官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高校师生代表、军队代表、新闻媒体记者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组织向前来参观法院文化建设、审判信息化建设和旁听科技法庭庭审时况的。
据了解,连日来湖北省三级法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举办“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全省2000多名法官、民警,走进武汉百步亭社区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结合个案就邻里关系、物业管理、交通事故、婚姻继承、房产纠纷、盗窃、伤害等常见纠纷与案件问题,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对居民讲解,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欢迎。
湖北省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湖北省高院自11月14日向全省各中级法院下发了《关于在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全省各级法院积极落实制定了具体宣传和开放日方案,武汉市各区法院、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都根据自身特点推出开放及宣传活动。(完)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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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201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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