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构建长江经济带司法保护网

05.06.2018  11:12

6月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和加强生态环境及长江经济带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法院2015-2018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并公布十起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5年以来,湖北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6487件,审结6067件,结案率93.5%,其中审结的2719件刑事案件中,共判处3247人。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6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81件。

湖北高院深刻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五个关系”,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123个、湖北高院及武汉、宜昌、十堰、汉江中级法院和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5个,同时以环保合议庭和环保审判庭为平台,实行集中管辖并积极探索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民事、行政“二合一”等归口审理模式,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专门化。此外,湖北法院还着力推进构建多元共治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和损害结果评估机制,同时创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修复性功能,对污染环境或破坏资源的刑事被告,将其量刑与其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资源的修复性结合起来,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