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旅游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我省区域资本要素市场的优势,我委与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合作建立了全国第二、中部地区首个旅游资源交易平台,旨在聚集旅游项目和旅游投资,促进旅游项目招商、旅游企业产权交易、旅游投资融资等,实现湖北旅游资源高效配置。
按照计划,湖北旅游资源交易平台综合网站拟于近期上线运行,首批旅游项目推荐对接活动正在积极筹划中,为配合上述活动举行,请各地市提供所辖各县(市、区)旅游招商、投融资、产权交易等项目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条件
1、符合旅游业转型升级要求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休闲度假、乡村旅游项目;健康养老等新产品、新业态项目;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等。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不含高尔夫、会所、别墅等建设内容。
二、推荐上报的相关要求
请各市州旅游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县(市、区)旅游部门和相关旅游项目单位,广泛摸底,认真遴选,明确专人,认真组织,填报《旅游招商项目推荐表》和《旅游投融资(已规划、在建、建成)项目推荐表》,以市州为单位填报《湖北旅游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汇总表》;表格可在湖北旅游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每个项目附报2-3张规划或现场图片(格式:小于2mb,且像素宽度控制在650左右),于2016年4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旅游委规划财务处。
附件:1.旅游招商项目推荐表
2.旅游投融资(已规划)项目推荐表
3.旅游投融资(在建)项目推荐表
4.旅游投融资(建成)项目推荐表
3.湖北旅游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刘方 联系电话:027-87124831
湖北省旅游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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