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整改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反馈意见

16.10.2017  14:15

  国务院食安委第五督查组对湖北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意见,迅速进行整改,全面提升湖北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根据部署,我省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食品安全督查,重点督查各地落实党政同责和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范畴。对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到位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舆情处置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各地要扎实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组织环保、农业、食药监、粮食、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行限耕、休耕、休种,严防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污染;大力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活动;严格落实禁限用高剧毒农药目录要求,严厉打击超范围、超标准、不按安全间隔期使用农兽药的违法行为;深化“护老护苗”,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养老机构食堂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农村食品安全;健全完善新业态监管法规制度,探索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新业态监管长效机制等。

  各地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飞行检查、交叉检查、体系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检查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红黑榜”制度,推动企业尚德守法,诚信经营。(崔逾瑜、孙麟、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