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交通教育养老收费将有变化

24.01.2017  19:37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1月22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广生透露,湖北深化重点领域和环节价格改革,交通教育养老殡葬等领域收费将有变化。  

   交通运输

  铁路和汽车运输方面,湖北将放开省内地方铁路货物运输价格,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公平竞争。汽车客运站代理费定价权将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出租车和网约车,湖北将也加强了规范管理,包括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政策,加强出租汽车承包费和押金管理,对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停车收费方面,湖北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形成机制,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积极推进差别化的收费政策,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道路资源合理利用。

   教育

  湖北将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

  赋予公办高校在优势学科、特色品牌专业方面一定的定价自主权,支持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全面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学,促进就业创业。

   养老殡葬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三无”老人免费;对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等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养老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

  殡葬价费方面,对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公益性公墓建设由政府定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