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商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管

01.06.2016  15:10

  随着私家车的日益普及,成品油在城市居民消费中的比重越来越高,成品油的质量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从5月24日起,湖北省各级工商部门加大成品油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建立健全辖区成品油经营主体台账,强化“靶向式”抽检,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2015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共开展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2267个批次,其中省级直接抽检成品油859个批次,省级直接抽检不合格65个批次,问题发现率为7.57%。从抽检整体情况看,汽柴油商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集中在硫含量、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甲醛含量、闭口闪点等核心指标不达标,润滑油商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集中在运动黏度、开口闪点、倾点等项目。从经营者来看,国有成品油经营者商品质量较好,社会加油站的问题发现率远远高于“两桶油”加油站。2015年共抽检“两桶油”(中石化、中石油)177个加油站477个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抽检96个社会加油站200个批次,不合格48个批次,问题发现率为24%。

  湖北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当地实际,采取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案件查办、深化质量抽检、创新监管方式等4条措施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清查加油站、油库等成品油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辖区成品油经营主体台账,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成品油质量和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加强案件查办,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公示成品油案件查处情况;深化质量抽检,以汽油、柴油作为重点品种,以城乡接合部、偏远乡镇、主要交通干线、旅游景区作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主体等作为重点对象,开展“靶向式”抽检,并及时将抽检信息录入“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抽检一批、公布一批”;创新监管方式,综合应用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严重违法名单(黑名单)等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据悉,2016年湖北省工商局计划开展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1000个批次,截至5月中旬已抽检494个批次,其中省工商局直接抽检264个批次,抽检结果将于近期在湖北省工商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