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2%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1.01.2017 05:3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涨跌情况如何?1月20日,记者从2016年湖北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水平保持平稳,城乡价格走势趋同,全省农村和城市价格分别上涨2.2%和2.1%。整体涨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徐荣华称,与上年相比,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增加0.7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服务价格中,除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8%外,其余七类均有不同程度上涨。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4.0%,居住价格上涨2.8%,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2.8%,衣着价格上涨2.3%,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2%。食品烟酒、居住等是推动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分别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2和0.6个百分点,占全部涨幅的80%。
2016年湖北居民消费价格高出全国0.2个百分点,在31个省(市、区)中居第6位,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1位,比江西、河南、湖南、安徽、山西分别高出0.2、0.3、0.3、0.4和1.1个百分点。
徐荣华称,影响2017年我省CPI走势的主要因素是中央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虽然国际市场的大宗商品价格有所回升,但大幅反弹的动能不足。目前国内产能过剩问题仍比较突出,消费品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将继续维持,消费品价格水平难以大幅度回升。影响我省市场物价水平波动的因素有以下几项:一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二是医疗制度改革,三是部分农产品市场供求矛盾突出等因素。总体看,物价水平温和上扬将成为2017年湖北市场物价运行的总基调。(刘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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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017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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