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财政保障
“今后培训中,我一定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认真学好缝纫技术。”在湖北省咸宁监狱12月初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开班仪式上,服刑人员李华(化名)显得有些激动,一连说了3个“认真”。
李华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尚有1年多余刑。因服刑前没有一技之长,加之入狱后长期与社会脱钩,他一直非常担心无法适应刑释后的生活。
参加了监狱免费的缝纫技术职业技能培训班,李华有底气多了。“缝纫培训与实际劳动中的服装生产联系紧密。”他说,将努力学好缝纫技术,为出狱后就业创造条件。
李华能在监狱里学习缝纫技术,与湖北今年将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财政保障密不可分。
“经调研,90%以上的服刑人员都希望能参加正规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处长刘金华说,但培训经费让不少服刑人员犹豫,监狱改造经费又捉襟见肘。
对此,今年8月10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印发《关于将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政府就业培训保障范围的通知》及《湖北省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根据规定,今后,湖北监狱系统内在押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余刑两年以内,男、女性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内,能坚持正常学习、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愿望需求者,都可以在监狱内免费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班。
根据测算,湖北省监狱系统每年度符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的服刑人员约8000人。
除解决经费问题,湖北还探索解决了服刑人员狱内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诸多难点问题:对狱内服刑人员普遍没有身份证原件的情况,由监狱集中从服刑人员表现档案的法定文书——刑事判决书中摘录身份证号码交人社部门登记使用;所有授课教师均照外协人员管理办法予以管理,凡是进监一律确保民警全程陪同。
此外,根据规定,湖北监狱服刑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需求并参加创业培训的,可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服刑人员参加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者,按条件给予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