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对八类食品进行重点监管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定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作为2014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通过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等工作,推动各地整顿规范一批重点食品行业,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执法权威,提振全社会食品安全信心。通过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督促广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着力规范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行为,不断提升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更加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合力,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要综合运用制度建设、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从原辅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出厂放行等各个环节入手,通过强化监管,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在制度建设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方法和措施,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要从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抓起,加快推进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年底前完成乳制品、白酒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任务。
在行政许可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标准要求、严格审查流程、严格规范审查行为,从严审查企业资质条件,切实把住生产准入关口,及时准确公布获得许可的企业名录和产品信息。要严格执行《湖北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与责任人员禁入规则(试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停产、转产的企业,要及时注销许可;对不能持续满足获证准入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审查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对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的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开展综合治理、优胜劣汰,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化、科学化发展。
在监督检查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加强对获证重点食品企业的证后监管,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实行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等供应商审核评估,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全面实行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小作坊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在监督抽检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以白酒中塑化剂、含油脂类食品中塑化剂、植物油中苯并芘、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以及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等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指标为重点,依法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的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积极开展地方重点食品监督抽验,依法公布监督抽检结果,逐步形成抽检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依法从严处置。
在风险管理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加大对重点食品的风险监测力度,对高风险高敏感性的食品实施重点监测、跟踪监测、持续监测,对监测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风险情况,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要建立完善重点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在行政执法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重点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滥用标签标识、假冒伪劣等违法行。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要加强问题食品处置的管理,要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6月底前完成食品添加剂和白酒综合治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综合治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饮料、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综合治理工作。
(信息来源:食品生产监管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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