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一些岸线资源暂不开发 长江“留白” “留绿”未来
人民日报记者 付 文
郁郁葱葱的武汉南岸嘴,至今已经“空置”了17年。南岸嘴是长江汉水交汇形成的半岛,面积180亩,在此稍抬望眼,便可领略两江交汇、三镇鼎立的宏大气魄。
2000年初,当地政府即开始动迁南岸嘴居民及单位,为开发作准备。迄今为止,17年间,武汉市立场明确:南岸嘴是武汉“城市之心”,其规划建设要慎之又慎,在没有让世人为之一震的项目之前,要坚决“留白”!因此,武汉放弃了原本可以迅速增加的数百亿元土地收入和GDP,先后六次否定相关开发规划。
南岸嘴,只是拥有1061公里长江岸线的湖北全力保护流域内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制度先行,将绿色岸线留给子孙
“以前,这里都是棚户区,一发洪水就遭灾,后来动迁改建成了公园,天天都有很多人来。”几乎每天清晨,晴川街道国棉社区的老人李贤武都会到南岸嘴江滩公园逛上一圈。谈到南岸嘴将来的发展,他觉得,现在的公园绿地就蛮好,“希望这里不要再盖高楼大厦了”。
“我们在长江岸线资源整合开发中提出的‘留白’概念,是指根据统一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一些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岸线资源保护好、暂不开发。”今年两会期间,湖北省委一位领导同志接受本报记者提问时如是阐述规划留白理念。“‘留白’不是消极无为,而是着眼长远的积极有为,体现了我们保护母亲河、实现永续发展的责任担当。”
目前,当地正在加紧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以此来指导“生态长江”建设。据了解,对已经出台的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有关的规划,湖北也将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进行修改调整。其实,从2013年6月开始,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就开始牵头编制《湖北省长江、汉江(干流)岸线利用控制性规划》,统筹优化岸线利用和港口布局,切实加强岸线资源的保护利用。相关人士表示,该控制性规划将岸线分为港口岸线和非港口岸线,不仅对港口规划形成了共识性内容,而且对长江岸线附近的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区、桥梁隧道以及后方陆域开发也有明确规定。
除了省级规划之外,湖北各市州也针对性地制定了本地域岸线利用控制性规划。“我们调查发现,以前黄冈长江岸线利用存在使用效率不高、优岸劣用、多占少用问题。本着‘超前规划、适当预留、合理保护’的原则,对岸线进行了重新规划。”黄冈市港航管理局局长彭嘉新告诉记者。“我们规划港口利用岸线62.09千米,保护岸线34.87千米。为了保护一、二级优良岸线,建议今后跨江大桥、过江管线、取水口等选址建设尽可能规划在四级岸线内。”
着眼长远利益,湖北省委立场鲜明:“开发易,保护难。一些不完全具备开发条件的岸线资源,不能透支,我们宁可做减法,保护好,留给子孙、留给未来。”可以预见,将有更多的“南岸嘴”被保留下来。
严格审批,盘活存量控制开发
3月24日,武汉市召开动员大会,部署长江、汉江武汉段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全面综合整治工作。长江、汉江武汉段岸线总长348.8公里,其中长江岸线长235.9公里,汉江岸线长112.9公里。
武汉市长江、汉江岸线,在全省范围内距离最长、水运最发达。然而,城市建设对砂石的大量需求,导致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屡禁不绝,严重威胁长江、汉江的水域、生态及航运安全。武汉新港管委会副主任李瑛表示,“综合整治行动时间为3年,最终目标是实现江上无非法采砂、江边无非法码头”。据介绍,目前武汉市内沿江分布着的200余座砂场都将被清理。两江四岸规划区内,将不再保留砂石码头:区内无证砂场码头将坚决予以取缔;有证码头将在2年内逐步搬迁;规划区外将统一规划建设6个砂石集散中心,有证码头搬迁至集散中心后实现集并经营。
长江岸线资源如何“留白”?湖北严把审批关,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今后,长江岸线原则上只建设3000吨级及以上规模的泊位。同时,支持港口企业,跨行业、地区兼并重组。
绿色发展,湖北以实际行动不断探索。湖北省发改委主任李乐成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要求我们做好经济发展的加减乘除法。尽管在经济工作当中做运算非常难,但是再难我们也要坚决地干!”对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高污染行业,湖北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实施全口径行业总量控制。“十二五”期间,全省提前一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五小”企业关停任务,单位GDP能耗5年累计下降22%左右,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20%,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节能减排的效果,正在慢慢凸显。“快看,快看,江豚又出水了!”4月13日下午3时许,约8只江豚“集结”在长江枝江人和垸段江面上下翻跳,这一温馨画面恰好被正在江上开展禁渔巡查的枝江市渔政人员拍到。自2013年11月在长江枝江段发现江豚群以来,这已经是枝江连续三年观察到“微笑天使”在此江段活动。枝江市水产局局长王宏新说,连续3年发现江豚,说明该江段地理、水质等生态条件大为改观,适宜对水质非常挑剔的江豚生活。
立法支撑,推动规划落地落实
规划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美誉,以长江、汉江,洪湖、梁子湖,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两江”“两湖”“两库”等为代表的湖北水系,滋养了6000多万湖北人民。
春日的沙湖,碧波粼粼。从沙湖公园码头处登船,可以畅游楚河,进而一赏全国最大的城中湖——东湖风光。“如果2010版武汉总规没有将1999版总规中沙湖规划控制面积重新编制,把沙湖的面积从1600亩扩至4600亩,我们一定看不到如今的美景。”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杨维祥说。当年编制规划时正是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急剧增长的时期。那时,规划中的武汉内环,未见其他可供开发的大面积地块,沙湖成了中心区唯一可以腾挪的空间,被划定为新的商业中心,面积1600亩。
2002年3月,《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湖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彻底转变了湖泊的概念:它从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变成了珍贵的自然资源,需要严格保护。由此,2010版总规严格按照沙湖水面实际面积进行规划,控制湖泊面积为4600亩,比1999版总规多出3000亩。
2013年,《宜昌环境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探索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路径。实际情况如何?正在建设中的宜昌新区,规划面积22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只有105平方公里,剩余的115平方公里均为禁止开发的山水景观。宜昌新区推进办主任周青告诉记者,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通过《关于加强城区山体及水域保护的决定》,将34块公园绿地、8处山体及2处水域纳入永久性保护,总面积达1517公顷。依山就势修路、显山露水建屋,少挖山、慎砍树、禁填水,这些思路已经融入宜昌市城市建设实践。
在省级层面,湖北2014年出台《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出台《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2016年出台《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连续三年,两部法规、一项法规性决定,湖北在绿色发展上积极作为,努力让荆楚大地碧水长流、蓝天常驻、青山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