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听证代表将“海选”并公证

31.12.2014  23:05

    新华网武汉12月31日专电(记者李建平)面对公众对听证会的种种诟病,湖北省物价局从2015年1月1日起将试行新的听证制度:消费者代表“海选”产生,并且要经公证机构公证,听证方案向社会公开征集。

    湖北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罗群林介绍,根据2015年即将试行的《湖北省物价局进一步做好定价听证工作的意见》,消费者代表由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其中要有低收入消费者,随机抽取要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采取公开抽签或者摇号的方式产生,结果要经过公证机构公证。如果这种方式没有产生低收入消费者,要委托当地民政部门推荐产生。

    罗群林解释,听证方案不一定就是物价局的好,只要可以通过听证会、反映民意的,就是好方案。因此,根据新规,听证方案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行业组织、中介组织起草,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过程允许公众旁听,允许媒体直播,不限定记者席位。

    目前,《湖北省价格条例》已经进入了立法程序,有望在2015年出台,物价管理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在定价目录外强制定价的可以追究物价部门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