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县域旅游发展之路”系列宣传报道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随着我省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各地在壮大旅游产业规模、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打造旅游目的地品牌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尤其在县(区)域旅游发展上,涌现出一批在政府主导、市场投资、营销创新、产品升级、旅游扶贫、产业融合、标准化建设、智慧旅游等方面的突出典型,旅游业已成为不少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或引擎产业。为总结和推广我省县域旅游发展经验,探索推出一批县域旅游发展模式的样板,总结提炼我省旅游目的地建设典型,供全省旅游行业学习交流,经研究,省旅游局决定与中国旅游报社共同推出“湖北县域旅游发展之路”系列宣传报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活动采取自愿申报、湖北旅游强县(市、区)优先的原则开展,凡有意开展调研采访的县市(市、区)均可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初审后约定采访时间。各地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向省旅游局申报。报名截至2014年7月20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巧红 程芙蓉 027-87124719/30(兼传真)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专此通知。
附件:1.“湖北县域旅游发展之路”系列宣传报道活动方案
2.申报表
湖北省旅游局
2014年6月17日
“湖北县域旅游经展之路”
系列宣传报道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湖北县域旅游经济发展之路”系列宣传报道活动
二、举办单位
主办:湖北省旅游局、中国旅游报社
协办单位:湖北日报、湖北卫视、长江日报
支持媒体:汽车之旅、湖北画报湖北旅游杂志、楚天下、湖北旅游政务网、湖北旅游、湖北旅游官方微信(微博)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2月底
四、活动内容
活动采取自愿申报、湖北旅游强县(市)优先的原则开展。活动按申报备案、初步约访、寻访采风、宣传推广等程序进行,凡有意加入该活动报道计划的县(区)可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向省旅游局宣传办申报备案,宣传办经与申报地初步沟通,确定报道选题后向中国旅游报社报备,约定采访时间后,报道组赴当地开展采访采风,并在省旅游局相关合作媒体和中国旅游报社相关平台上开展宣传报道。
五、宣传主题
(一)主题:发展县域旅游,培育县域经济新支柱
(二)内容: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旅游发展特色,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要求突出特色亮点和独到之处,提炼县域旅游发展模式,突出旅游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和引擎作用,如政府主导、市场投资、项目带动、产业融合、四化同步、名镇名村、机制体制、智慧旅游、发展理念、发展战略、扶持举措、标准化促动、县域旅游的带动效应、旅游在县域经济中的地位等方面。
五、申报要求
1、县域旅游经济良性发展,旅游业在当地有优势、有作为、有影响;
2、在发展旅游业方面有独到做法、经验和亮点,能为其他县区旅游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3、积极配合和组织相关采访采风活动动,提供相关基础素材,安排座谈会和相关单位、人员接受采访。
六、宣传推广平台
凡经申报、审核同意纳入采访计划的县(市、区),省旅游局将安排采访组赴当地进行采访采风,采访组由中国旅游报、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湖北画报、汽车之旅、楚天下、湖北旅游政务网等相关媒体记者及旅游专家组成。各县(市、区)宣传成果由以下方面构成:
中国旅游报每县刊发重点通讯一篇;
湖北日报视采访情况发稿;
湖北卫视在《湖北新闻》开僻《县域旅游》专栏,不少于3分钟专题推介,拟制作10期,视各地意愿而定;
长江日报图文报道;
湖北画报、汽车之旅、楚天下图文推介;
湖北旅游官方微信、微博作图文推介;
《湖北旅游》开僻“县域旅游”专栏,刊发通讯报道;
中国旅游报专版宣传一次,经费4万元(省旅游局已作补贴,此项为自愿选项);
年终形成成果集《湖北县域旅游发展探索》,由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印量不少于1000册。
七、费用问题
本次宣传活动相关费用由省旅游局承担,其中,各媒体版面费用、记者交通、采访费用、成果出版费由省旅游局承担,中国旅游报专版费用、湖北卫视专题费用由省旅游局部分补贴,各地采取自愿的方式选择。中国旅游报每版4万元;湖北卫视专题费用每期4万元。
“湖北县域旅游发展之路”宣传活动申报表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签章)
申报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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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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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旅游特色、经验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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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 (在后面填是或否) | 中国旅游报专版宣传 |
| 湖北卫视专题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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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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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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