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十大品质旅游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现将《2014“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十大品质旅游产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推荐评选。
特此通知。
湖北省旅游局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2014年7月3日
2014“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
十大品质旅游产品”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彰显“灵秀湖北”魅力,引领转型发展,促进品质旅游,全面提升我省旅行社业的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经研究,湖北省旅游局将与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联合举办2014“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十大品质旅游产品”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十”评选)。
一、参评对象
湖北省内2013年1月1日前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常营业的旅行社及其研发推出的旅游产品。
二、奖项设置
“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
“灵秀湖北•十大品质旅游产品”。
三、评选标准
(一)“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评选标准
1.服务质量。积极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坚持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诚信经营,品质服务,游客满意度、社会信誉度较高。
2.经营管理。严格依法经营,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广告、合同、产品、价格管理统一规范,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畅通有效;营业服务场所整洁,管理统一有序;有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和适应市场形势的运营模式。
3.企业文化。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有鲜明统一的企业形象,广泛覆盖服务场所(分公司、服务网点)、服务产品、服务环节;具有先进的经营理念,鲜明的企业文化和凝聚力,形成品牌并在业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人力资源。重视人力资源的投入,有完备的培训制度和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员工持证率达到相应要求;有科学合理的导游(领队)薪酬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员工薪酬稳定增长,社会保障落实。
5.经营效益。营业收入、组织接待人次、经营利润、实缴税金等经营指标处于所在地区旅行社前列,经营业绩逐年提高。
6.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服从当地旅游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积极参加行业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模范遵守行业自律,大力倡导文明旅游;连续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责任投诉。
(二)“灵秀湖北•十大品质旅游产品”评选标准
1.标准化。符合《旅行社品质旅游产品服务质量规范》(湖北省地方标准DB/T 538-2009)要求。
2.属地化。产品应反映湖北旅游特色和资源优势,主要由湖北省内旅游资源组成,也可适当整合省际旅游资源。
3.独创性。产品应当为旅行社自主设计开发、经营,产品上线时间在一年以上(2013年7月1日以前投放市场)。
4.成长性。产品投放市场后,应能产生良好的市场效应,游客满意度较高。
5.安全性。产品应当具有安全保障性,旅行社能有效掌控供应商的安全、质量、诚信水平,风险化解能力较强。
6.示范性。研发推出产品的旅行社经营业绩、服务质量、市场口碑良好,无重大投诉,旅游产品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四、评选步骤
2014“双十”评选自2014年7月启动,至2014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提名(2014年7月——8月)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按照评选标准,向省评委会办公室推荐本地区符合标准的旅行社、旅游产品参选。
(二)综合评选(9月——10月)
1.网络展示与投票。评委会将在荆楚网、湖北旅游网、大楚网等网站上对各地推荐的候选旅行社、旅游产品资料进行展示,网友可登陆以上网站评选专区参与在线投票,投票不收取任何费用。
2.第三方评价调查。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调查机构,对候选旅行社、旅游产品进行游客满意度测评。
3.专家评审。组成由行业协会、旅游院校、旅行社资深高管及相关媒体的专家评审组,对候选旅行社、旅游产品进行评选。
(三)计分排名(11月)
按网络投票占20%、第三方评价调查占20%、专家评审占60%的比例进行计分。综合统计产生前10名入围旅行社为2014“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前10名入围旅游产品为“2014灵秀湖北•十大品质旅游产品”。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审定。
五、颁奖
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2014年12月举行2014“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2014“灵秀湖北•十大品质旅游产品”颁奖典礼。
六、宣传推广
通过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所属媒体(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荆楚网、大楚网)及湖北旅游网、湖北旅游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跟踪报道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参评旅行社、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报道。其中,评选期间,以“品质旅游在湖北”(或诚信经营、品质旅游/品质旅游荆楚行)专栏的形式,对参评旅行社进行40期次以上的报道;评选结束后,以获奖旅行社风采展示的形式,宣传10家获奖旅行社的先进事迹,省旅游局将对获奖品质旅游产品进行重点推介。启动仪式、颁奖典礼等重要节点进行重点报道。
七、评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湖北省旅游局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承办单位:湖北日报
媒体支持:楚天都市报 楚天金报
荆楚网 湖北旅游网 大楚网
评选活动设立评选委员会,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钱远坤 湖北省旅游局局长
邹贤启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副主任:周正素 湖北省旅游局副局长
陈剑文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副总编辑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主 任:周正素(兼)
副主任:陈 伟 湖北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
黄 磊 湖北日报公共关系部主任
周 果 湖北日报公共关系部副主任
成 员:王令德 陈红燕 肖良成 刘致捷 李婷
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活动联络处设于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八、相关要求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公正、确保质量”的原则,积极做好推荐提名工作。要发动旅行社广泛参与,原则上3A以上旅行社要全覆盖,4A以上旅行社必须双申报。
请于8月25日前,将推荐《2014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申报表》、《2014灵秀湖北·十大品质旅游产品申报表》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肖良成,联系电话:027-8712474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 2014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评选推荐
2. 2014灵秀湖北“十大品质旅游产品”评选推荐
3. 2014灵秀湖北“双十”评选活动申请须知
湖北省旅游局
2014年7月15日
附件1:
2014灵秀湖北“十大诚信旅行社”评选推荐表
旅行社名称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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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 企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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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 A级 |
| 评A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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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职务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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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旅行社责任险限额 | 万元 | Email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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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经营 指标 | 营业收入 | 万元 | 基本 情况 | 分支机构数量 | 个 | |||||
组接人次 | 万 | 服务网点数量 | 个 | |||||||
经营利润 | 万元 | 员工总数 | 人 | |||||||
实缴税金 | 万元 | 专职导游数量 | 人 | |||||||
经营理念 (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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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特色 (1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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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色 (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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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创新成就(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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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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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旅游部 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14灵秀湖北“十大品质旅游产品”评选推荐表
旅行社名称 |
| 地址 |
| ||||||
许可证号 |
| 企业网址 |
| ||||||
开业时间 |
| A级 |
| Email地址 |
| ||||
法人代表 |
| 职务 |
| 联系方式 |
| ||||
投保旅行社责任险限额 | 万元 | 上年纳税额 | 万元 | ||||||
基本情况 | 产品名称 |
| 上线时间 |
| |||||
上线周期 |
| 年组接人次 | 万人次 | ||||||
年营业额 | 万元 | 毛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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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满意率 |
| 投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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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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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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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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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旅游部 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 意见 年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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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4灵秀湖北“双十”评选活动申请须知
一、总体要求
参评旅行社在申请、评选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材料要求
创建文件夹并压缩,文件夹命名为“旅行社名称+电子申请材料”,文件夹内容包括:
1.Word兼容版2014灵秀湖北“双十”旅行社评选活动申请书1份;一句富有震撼力的形象宣传语,品质旅游产品。
2.创建“旅行社名称+网络投票图片”文件夹并压缩,其中包括:旅行社总部场景、对客服务区、游客休息区、企业文化展示区、官网首页、自制宣传图片各1张,以及旗舰分支机构(自选,没有分支机构的不提供)场景、对客服务区图片各1张,总共8张图片,每张图片的宽、高分别在500像素以内,图片大小在60k以内,图片名称为“旅行社名称+旅行社的场景”(如XX旅行社总部场景、XX旅行社营业大厅、XX旅行社分社场景等)。
三、申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审核后将本地参评旅行社、旅游产品推荐表统一递送评委会办公室,将参评旅行社、旅游产品电子申请材料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