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本报讯 近几年来,湖北省财政部门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2014年实施增强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能力、规范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等改革举措的基础上,2015年,继续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从编制2016年预算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二是逐步将目录清单外的政府性基金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三是暂时保留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优先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四是将相关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或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五是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对相关领域的支出统筹安排和保障。
实行中期规划管理。一方面,从编制2016年预算起,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提前编制2017和2018两个年度的部门支出规划,以后年度依次更新和补充,逐步建立滚动预算制度和中期管理框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各部门的重大支出项目库建设。以中期支出规划和滚动预算编制为契机,做好项目建设年限与预算年度的衔接。
完善预算分配管理。从编制2015年预算起,不再按照挂钩办法确定预算支出总额。同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事权划分,清理省和市县共同事权项目,强化市县政府的支出责任和工作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合并、减少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规模,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评估和退出机制。2016年一律不新设省级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015年,湖北省级财政共收回财政拨款等结余资金103亿元,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依法合规尽快使用实拨账户资金,对2016年拟使用的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其他资金也要按规定在两年内使用完毕。
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使用。一方面加强跨部门资金的清理整合,另一方面继续推进部门内部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在此基础上,规范项目设置。
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从编制2016年预算起,统筹存量,整合项目,把省级预算安排用于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竞争性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范围。筹措资金,集中财力,继续支持设立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通过转变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驱动产业等领域。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2014年设立了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一是细化政府预算编制。从编制2016年预算起,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把基本支出编列到款;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省对市州县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二是完善政府预算审查。在法定时间内,将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省财政厅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初步审查意见和处理情况报告同时印发省人大代表。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尽量减少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财政拨款的事项。四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五是通过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