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党的建设与机构改革同行
本网讯(记者 段军霞 通讯员 王彪)近日,省检察院机关党委组织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党委)书记述职大会,并就机构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2018年度省直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暨2019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室、案管办、计财处3个支部书记和武铁分院机关党委书记进行了大会述职,其它支部进行了书面述职。
第二检察部党支部代表内设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12个党支部就如何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杨剑波参加会议并讲话。在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各支部通过抓党建促队建促业务取得的显著成绩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说,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高度重视机构改革中的党建工作,要求党建工作同步推进,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在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中同步抓好党的建设,做到三个加强:
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组织体系。这次机构改革,机关处室机构、支部人员发生了很大改变,要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加强完善中心组学习,加强政治建设的组织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最近党中央密集出台的一些党内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关的政治建设;要探索符合检察机关实际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工作体系;要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覆盖全员的工作体系建设。
要以支部改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队伍建设。要加强支部书记队伍的建设,加强改进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书记素质;要加强专职副书记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中,为人数在15人以上的支部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希望专职副书记能够发挥自身特长,探索党建融入业务的新的举措;要加强党建队伍建设,要培养一支既懂业务又懂党务的优秀干部,结合实际创造出更多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工作经验。
要以创新形式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载体建设。要创新理论武装的方式,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要丰富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党建工作更加贴近干警生活;要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作用,利用一些时间节点组织系列活动,活跃机关的氛围;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帮助疏导干警心理压力,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据悉,会上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朱建桦同志还就贯彻落实2019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