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促进就业创业28条新政 多项属全国创举

12.08.2015  19:05

(记者杨礼兵、翟兴波、雷闯、李玉麟)我省大学生创业项目,最高可享受政府20万元的无偿扶持;合伙创办小微企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贷款额度50万元以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五部门负责人,在省委宣传部召开“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3场,向社会公布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介绍,被称为“湖北积极就业创业政策4.0版”的28条新政,其中12条在全国也属创新之举。譬如,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象由国家规定的“五类人员”,拓展到在湖北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据介绍,上半年,我省城镇新增就业45.0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58万人,困难人员就业7.95万人,均实现任务完成过半。截至6月底,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02%,低于4.5%的控制目标,也低于去年底的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