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中国首部全民阅读地方政府规章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14日电 (记者 曹旭峰)1月13日,湖北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已经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湖北省长签字颁布,将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办法全面阐述了立法宗旨、目的、原则、适用范围,突出了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平台保障、特殊保障等,是中国首部关于全民阅读的地方政府规章。此举将让全民阅读活动做到有法可依、阅读权益获得保障。
该办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正式提出,设立湖北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指导全省全民阅读;要求各级政府将全民阅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办法严格要求,因城乡建设需要拆除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出版物发行网点和经营性阅读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法择地重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社区应为服刑人员、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知识读本,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阅读活动。
此外,该办法要求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辟全民阅读专栏,推介优秀读物、普及阅读知识、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营造阅读氛围。鼓励支持各类单位和实体书店提供低价或免费阅读服务等。同时,办法规定在世界读书日(4月23日)和孔子诞辰日(9月28日)期间,集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近年来,湖北全民阅读工作坚持顶层设计,用新理念指导活动科学开展。目前,该省已建成各类农家书屋3万多个,实现了所有行政村、农林场等农家书屋全覆盖。2013年,湖北省开展“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立项,并听取社会各界专家意见。2014年11月,该办法在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完) (编辑:丁喆)